全体学生:
根据湖北省相关文件及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医疗保障局的《关于确定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武医保待〔2022〕6号、武汉市《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待遇享受期的通知》(武医保〔2021〕112号)的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参保期限
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正常缴费期限是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50元。
三、 待遇期的调整:
自2022年起,参加武汉市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入学新生未参加2022年度(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武汉市大学生医保的,在9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医疗门诊及住院费用,需回参保地报销。
拟补缴参保2022年度的学生,目前武汉市医保系统(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320元)的缴费补缴模块还未上线,待上线后另行通知。
参加了2022年度(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待遇享受期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往年医保政策待遇期为8月31日截止),在武汉市住院需出示本人的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
四、参保登记方式
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参保学生信息,交至学工处作参保登记。
五、缴费通道
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代收医保费,经学工处完成学生参保信息登记后,统一进行医保核定缴费。
曾办理过我校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的学生,也可自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楚税通”)、“鄂汇办”等网办平台、手机APP等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
六、逾期参保缴费
上年度在武汉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的学生,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医保待遇;非本市户籍学生和上年度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学生,从缴费次月起的第七个月享受当学年余下的月份的大学生医保待遇。
特此通知。
办公地点:综一109
联系方式:027-87934663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