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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08年学生临时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4-25 [来源]: [浏览次数]:

全院各系:

近期以来,食品类价格高位运行,对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影响较大。为了缓解在校大学生的生活困难,维护高校稳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下发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保证高校稳定的紧急通知》(财教[2008]32号)。为做好我院学生临时性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总金额、总人数、标准及期限

我院本次临时性生活补贴总金额为人民币7.6万元,总人数为950名。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期限为4个月(2008年3月至6月),共80元。

二、补贴发放对象

我院在籍在校学生

三、补贴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

四、具体要求

(一)各系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出发,认真组织,切实做好临时性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

(二)各系严格履行临时性生活补贴的发放程序。各系辅导员在院财务处集中统一领取本系临时性生活补贴后逐一发放到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收,并于4月30日前将本系《学生临时性生活补贴签领表》报送院学生工作处,确保临时性生活补贴发放到学生手中。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工作处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