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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2023年6月工作计划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6-01 [来源]: [浏览次数]:

1.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离校相关工作:组织召开毕业生毕业离校工作协调会;毕业离校工作方案发布;毕业典礼筹备;毕业文化衫、学士学位服、档案袋制作申请;毕业宣传短片拍摄;开展优秀毕业生专题宣传报道等。

2.组织开展本学期13-16周辅导员月度量化考核,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排名。

3.筹备开展2023年“辅导员成长工作坊”第三期。

4.全面总结6月份学生工作,拟定发布《学工简报(2023年第5期)》。

5.组织召开本学期期末学工系统总结大会。

6.推进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

7.发布《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暑期放假前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组织好在校生期末考试完成后有序离校。

8.发布《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办法》,做好2023年暑期留校学生相关工作安排。

9.开展2023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10.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推选我校优秀学生代表参评湖北省优秀禁毒宣讲员评选。

11.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高校端口处理我校542名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信息的审核及确认工作。

12.对我校第一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作品征集活动投稿作品进行评审,报校领导审核后,对拟获奖学生信息进行校级公示,撰写并发布表彰文件。

13.组织开展我校第二届“大学生资助知识竞赛”线上活动,审查各二级学院“资助诚信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撰写活动成效报告,报送省资助中心。

14.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及高校办理工作。

15.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调研,及时了解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岗位效用情况,掌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新动态,不断优化勤工助学管理方法水平。

16.开展我校应往届毕业生湖北省艰苦地区基层就业补偿学费证明办理工作。

17.组织2023年秋季应征入伍学生到汉阳五医院体检;应征入伍学生的政审材料收集。

18.召开2023年秋季征兵政策宣讲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经验交流会。

19.组织我校基干民兵参加汉阳区人武部安排的训练任务。

20.推进我校征兵工作站建设,准备迎接省级评估。

21.学生医保住院报销材料收集审核报送。

22.大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充磁,乘车区间修改审核受理。

23.推进2024届毕业生考研帮扶相关工作。

24.做好2023年学工系统暑期值班安排。

25.评建专项工作:《军事理论》课程考核档案检查整改及总结;按评建办反馈意见,修改上学期评建材料盒内目录;

 按评建办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26.组织召开青年媒体中心干部例会、全体大会。

27.拟定发布每周主题班会工作通知,检查各学院班会开展情况,对全体辅导员班会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评价。

28.核算汇总2023年6月勤工助学学生工资,报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处。

29.收集、审核、汇总5月-期末学生工作应急经费,报送财务处。

30.对接各学院,通报每日学生健康打卡情况,实时调整打卡系统中休学复学学生账号,解决师生出现的技术问题;统计学生健康动态日报表(每晚持续跟进)。

31.对接全体辅导员,统计学生感染新冠情况;统计学生发热未感染新冠人数(每晚持续跟进)。

32.对接各学院2022级学生辅导员,通报登记每日教室、实验室卫生打扫情况(每日持续跟进)。

33.对接后勤处,通报学生宿舍晚归、宿舍安全检查情况并登记(每日持续跟进)。

34.审批调换宿舍学生材料(每日持续跟进)。

35.对接各学院,统计安全周报(每周持续跟进)。

36.组织完成被诈骗学生回访工作。

37.起草学生处分文件。

38.做好学工处、团委、心理中心网站各版块更新;做好三个网站新闻、通知发布,做好子版块同步更新;每周定期对接中国青年网和高校思政网进行校园新闻投稿。

39.做好“晴川学工”、“晴川青年”、“晴川心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每周推送,做好青年媒体中心抖音号视频新闻推送。

40.坚持每个工作日进行2020级早课、2021级早自习、2022级早锻炼抽查并通报。

41.每日8:20—8:50在教学楼岗亭处做好辅导员查早课情况统计及考勤工作。

42.坚持学工系统日常值班,及时处理学生相关问题。

43.定期开展学工系统书记例会、学工部门例会、辅导员周日例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44.心理中心危机干预:开展危机评估和处理;检查全校重点关注学生心理档案(一人一册)。

45.心理中心咨询服务:按照预约开展个体咨询;完成2022-2023年第二学期咨询量统计工作。

46.心理中心教育教学: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自助成长手册》批改及成绩录入工作;完成《爱情心理学》《中医心理学及身心健康调适》《幸福心理学》《生涯规划与自我成长》四门选修课教学及期末考核材料收集批改工作;完成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档案整理工作。

47.心理中心实践活动:完成“5.25”心理健康活动月“好书不孤‘读’,悦享觅知音”图书漂流活动结尾工作;更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推文。

48.心理中心其他工作:开展本学期“心理危机评估与干预”主题内部系列交流暨“心理咨询师危机干预胜任力提升”活动(第三、四场);核算春季学期心理教师工作量;核算2022-2023学年心理教师超额工作量课酬津贴、学生咨询助理值班津贴;继续根据《湖北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筹备“心防”案例申报材料;继续更新完善达标验收实证资料;继续完善各学院《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达标验收支撑材料(一院一册)汇编》;持续推进二级心理工作站的建设与规范运行。

49.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赛事组织相关材料的推报工作。

50.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的动员宣传和学习工作,“青年大学习”的学习情况数据统计及通报工作。

51.各学院学社衔接结果的公布。

52.持续跟进“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精神的智慧团建的录入工作。

53.暑期社会实践校级评选,举办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

54.持续跟进2023年“返家乡”社会实践工作的落实。

55.持续跟进“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

56.做好团属媒体平台信息更新与发布工作,完成本单位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完成本单位活动报道宣传稿件相关工作。

5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