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激励学生积极参与我校勤工助学活动,表彰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晴川学子,依据《武汉晴川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武汉晴川学字〔2019〕15号),现面向全校各职能部门(含直属单位)开展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活动“优秀学生助理”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用工部门初评推荐:11月15日-11月30日
学生工作处评审:12月1日
二、评选对象和申请条件
按学年参与勤工助学学生总人数的10%的比例,推选我校勤工助学活动“优秀学生助理”,2022-2023学年,我校拟评选25位“优秀学生助理”。
满足下列条件具备申请我校“优秀学生助理”资格:
1.评选学年时间范畴为2022年9月——2023年8月。在评选学年时间范畴内勤工助学固定用工岗位工作时间持续8个月及以上,或评选学年在勤工助学临时用工岗位累计工作200小时及以上;
2.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3.评选学年未受到学校校纪处分或国家治安处罚;
4.具有服务意识,在勤工助学活动期间未受到师生投诉。
三、评选程序
(一)用工部门初评推荐
由2022-2023学年各勤工助学用工部门推荐并组织学生填写《武汉晴川学院“优秀学生助理”申请表》,“用工部门推荐意见”填写不少于三行字段的推荐意见,签名处须手签,并盖章,递交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于12月1日前交送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二)学生工作处评审
学生工作处对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助理”推荐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核查,并对申请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核定,将推荐结果进行网站公示,报校领导审批后,最终确定获得我校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助理”荣誉称号的学生,并将相关结果向各用工部门予以反馈。
(三)荣誉证书发放
获得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助理”荣誉称号的学生,学生工作处于2023年12月统一印制并颁发荣誉证书。
办公室:综一108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608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5日